3773考试网
 3773考试网 - 中考网 - 各省中考 - 湖北中考 - 武汉中考 - 正文

武汉市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通知

来源:2exam.com 2014-4-24 16:19:31

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通知
 
各区教育局,局直属有关单位:
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,推动全市中小学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健康、持续开展,现就该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完善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工作机制
加快推动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常态化、课程化进程,将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纳入全市中小学《综合实践活动》课程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。加强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过程性评价,将中小学生参与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,小学生在《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》中体现,初中生在“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”维度中呈现,高中生在“个性与创新”指标中落实,具体由各区、校结合实际统筹实施。
优化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策略。2014年,将初中毕业年级市级优秀作品评选由原来的纸评、面试调整为网评、机试,将小学、初中非毕业年级、普通高中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原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合并为一个奖次(即:武汉市中小学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优秀作品奖),更加凸显评选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
二、做好初中毕业年级市级优秀作品评选工作
(一)明确2014年初中毕业年级评选范围和优录政策
2014年,全市评选200名市级获奖应届初中毕业生,并对其实行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。(市级参评名额见附件1)
(二)明确参评作品条件
参评作品分为文字、发明创造和信息技术等三类,应符合《武汉市中小学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(试行)》有关规定。
(三)明确作品申报要求
1.文字类作品: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正文内容(一式1份),首页可注明作品名称、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,电子版不提供首页。
2.发明创造类作品:提供实物或模型(1件),并附作品构思及使用说明(一式1份)。
3.信息技术类作品:提供光盘(一式1份),并附操作说明(一式1份)。
4.作品创作个人、集体均可;合作创作作品不得超过3人,且以本校同年级学生为宜。各申报作品的印制、装订力求节俭;作品内容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及能力水平,一律不应含有涉及学生个人的信息(姓名、校名、班级等)。
5.作品应在启动初期(不迟于2013年12月15日)取得由学校签发的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作品立项审核证明(注明作品类别、名称、启动时间、创作者等),作品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。
6.作品有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、调查访谈原始记录、制作过程记录等佐证材料(资料)及电子版资料。
(四)明确评选方式及程序
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优秀作品采取定额推荐、差额评审的方式进行,具体程序为:
1.学生申报。由学生填写《市级推荐作品登记表》,自主申报。
2.学校初评。由学校对学生申报作品组织初评,择优确定名单,并在学校大门口显著位置公示。确认无异议后,由学校向所在区教育局推荐。
3.区级复评。由各区教育局对各校推荐上报的作品组织评审,根据市级分配名额,确定本区初中毕业年级参评学生作品,并在区内及有关学校公示。参评作品立项证明及原始佐证材料由各区教育局审核后留存备查。
4.推荐申报。区级复评工作结束后,由各区教育局将确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按作品类别填报相关表格,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。
5.市级评定。网评、机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,市教科院参与。4月中旬,组织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作品进行网评;4月下旬,组织前200名入围学生机试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测试点设在各区,由区教育局指定辖区具备条件的学校具体承担(武汉化工区、东湖风景区、武汉外校美加分校入围学生统一到洪山区参加机试,武汉外校、市常青第一学校入围学生统一到江汉区参加机试)。各区确定的测试点(学校)名单,以书面形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。
6.社会公示。市教育局在局政务网(www.whjyj.gov.cn)、有关市级媒体和所在区、校,对拟获奖学生及作品名称同步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7.表彰认定。待公示结束后,由市教育局对无异议的获奖学生通报表彰,颁发证书。同时,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享受的优录加分政策予以认定,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。
三、做好小学、初中非毕业年级、普通高中市级优秀作品推荐认定工作
2014年,全市小学、初中非毕业年级、普通高中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共评选市级优秀作品600件,采取区级评审、等额推荐、市级认定的方式进行(市级推荐获奖名额见附件2)。参评作品条件、申报要求均与初中毕业年级市级评选工作相一致。各区在推荐市级获奖作品时,应统筹考虑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三个学段,确保活动开展全覆盖。
四、明确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工作要求
(一)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评选
各区、校要切实加强对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课程管理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作品评选等方面的组织领导,推动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开展课程化、管理常态化、评价过程化进程。着力规范和完善优秀作品评选程序,严肃工作纪律,做到程序公正严谨,过程公开透明。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教育行风监督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评审工作,增强评审结果公信力,取信于学生、家长和社会。
(二)鼓励创新实践,突出诚信教育
各区、校要鼓励学生通过社会调查、发明创造、信息技术等多种形式参与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,着力展示新时期全市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结合活动开展,在学生、教师、家长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,突出道德品质教育尤其是诚信教育,提升诚信素养。
(三)强化宣传监督,严肃责任追究
各区、校要加大“创新素质实践行”活动宣传力度,让广大学生、家长知晓评选程序和相关要求,争取学生、家长对该项活动的支持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实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。坚决查处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,进行通报和曝光,发挥监督惩戒的警示作用。市教育局设立举报受理电话:65608452;各区教育局要相应设立举报受理电话,并面向社会公布。
(四)把握时间节点,确保工作质量
各区、校要按照既定评选方式和程序做好本级评审推荐工作。4月9日(周三,与武教基〔2014〕8号文件安排同步),各区教育局将确无异议的《市级推荐作品申报表》(见附件3,一式1份)、各学段学生《市级推荐作品一览表》(见附件4—5,一式1份,excel格式文档)、区级推荐报告(含区级评审时间、程序、评委、结果、公示等情况,一式1份),连同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文字类作品纸质版(一式1份,含正文和首页)、电子版(每一作品两个word文档,一个文档为作品正文,文档名统一编号:Z01—Z××;另一个文档为立项证明、佐证材料电子版,文档名统一编号:L01—L××)和发明创造类、信息技术类作品相关材料,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按程序完成后,由各校直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。市级评选工作结束后,由各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在规定时间内(中学5月4日前、小学6月1日前)将证书发放到获奖学生。
 
附表
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名额(学生数)分配表
 
单位
江 岸 区
硚 口
昌 区
青 山 区
洪 山 区
西
夏区
黄 陂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
武汉化学工业区
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
局直属有关学校
分配名额
(学生数)
28
16
18
15
30
17
17
8
3
8
12
26
26
6
7
1
1
11
250

 

 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@163.com联系.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